8月15日
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
《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
明确
推行租购同权、试点商改租、大力治理群租房
8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可概括为:1个指导思想、4个工作目标、5大方面23项任务、4项保障,重点围绕培育租赁市场主体、建设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拓宽租赁住房筹集渠道、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五大方面列出了23项工作任务。
试点工作将紧紧围绕四大工作目标,一是培育市场主体,发展一批国有、混合所有制及民营等多种供应主体的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引导市场规范有序经营。二是建设服务监管平台,初步建成信息共享、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三是构建管理体系,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网格化管理体系。四是形成房源供应模式,探索通过政府划拨建设、企业新建自持、配建、改建、闲置住房出租等多种供应模式。
下一步南京这么干:
国企引领,形成多方供应主体
1、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2017年国有规模化租赁企业不少于14家。安居集团和东南集团作为市级平台参与试点。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各明确一家国有平台参与试点,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引领作用。
2、鼓励混合所有制和民营企业开展规模化租赁服务。2017年试点企业不少于4家,到2020年底不少于10家。
3、鼓励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2017年试点机构不少于2家,到2020年底10家左右,力促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形成多层次供应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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