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诚信,创新监管模式
1、探索建立租赁网格化管理模式。租赁管理与街道社区社会管理网格化体系相衔接,建立三级政府、四级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管理中心下移,深入听取群众呼声,提供快捷便民服务。
2、形成租赁企业及人员信用监管机制。健全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红名单”、“黑名单”分类管理制度,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多部门联动机制,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研究制定租赁合同范本,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转租。
4、引入租赁市场法律救助。充分发挥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将租赁纠纷纳入调解范围,化解租赁矛盾,维护市场秩序。
多方并举,加大政策支持
《方案》从鼓励发展租赁配套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支持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支持。
建立绿色办理通道,拓宽融资渠道,培育和发展市场供应主体;
减轻税负负担,完善配套政策,引导市场需求;
活跃租赁市场,鼓励库存商品住房转为租赁住房,增加房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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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南京作为国家发展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之一,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租购同权、商改租、治理群租等市民极其关心的“热词”,这次出台的政策中均给出了明确答案。
建承租人权利清单,推行“租购同权”
我市昨天出台的《方案》提出,将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受与本地居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建立承租人权力清单,逐步实现购租同权。
此前,广州地区率先亮出“租购同权”这一概念时,被不少公众误解为“租房也可以上名校”。对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我市推进“租购同权”将包含三层含义:
一是要把实现购租同权作为最终目标,也是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坚持的方向。
二是承租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多方面内容,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各方面内容。
三是逐步稳妥有序推进。
《方案》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入学”也进行了相应明确:本市户籍承租人子女,将按照南京市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接受教育;符合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将由各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区内享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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