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
质疑1:燃气管道配套遗漏,为何仍能获得施工许可?
阳光优家小区在建设开发过程中,确实没有涉及燃气初装费吗?
记者从南安市规划局了解到,2009年,该小区报批的规划设计方案里,曾明确提到要铺设燃气管道,并做了方案规划。
可是,到了施工图设计的环节,缘何被遗漏了?为什么在后期的项目概算、预算中,却都没有将燃气费用一并纳入?
早在2006年,南安市政府发文《认真做好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商须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送审查时,必须包括配套燃气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许可证时,对于没有提交经审查通过的配套管道燃气设施施工图审查文件的上述建设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而南安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陈经理的说法也是自相矛盾。他告诉记者,当时小区施工图设计确实没有燃气管道铺设项目,同时,他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施工许可证等,都是相关部门审核下发的。
既然已有明文规定,没提交管道燃气设施施工图审查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那为何该项目施工图没有管道燃气铺设项目,却可施工呢?
质疑2:燃气初装费未纳入房价,钱就该业主出?
此外,对于物价部门的调查和说法,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刘海指出,到底有没有将这笔费用纳入房价,仅从开发商处了解,是很难保证客观真实的,还应通过税务部门来查证。只有从开发商纳税申报的财务报表中,才可更直观地了解供气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是否纳入开发成本中。
徐律师认为,如果开发商未将燃气初装费纳入房价,这是开发商自己的过失,不能将过失转嫁到业主身上,而另外收取这笔费用。
质疑3:燃气初装费每户3000元,“一刀切”是否公平?
在南安,不少小区业主还投诉,被收取的燃气初装费大多是每户3000元,“一刀切”是否公平?
南安市物价局陈局长称,1999年,篮球比分直播:市物价局给管道液化气石油气建设费标准批复中提到,经研究暂定篮球比分直播:绿源燃气有限公司经营的管道液化石油气建设费标准为3000元/户,待气站建成后,再根据投资成本核定具体收费标准。
后来,新奥燃气公司收购了绿源燃气有限公司,而燃气初装费便一直沿袭每户3000元的价格。而2006年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提出新建住宅小区应供水供电供气等,且这些价格应核算在房价中。按此规定,燃气初装费不应该再用每户3000元一刀切,而应测算成本后,由开发商和燃气公司协商后制定,“可能高于3000元,也可能低于3000元”。
【动态】
南安祥福豪庭小区
业主请律师准备讨说法
昨日,南安祥福豪庭业主打进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称,他们也被要求支付3000元燃气初装费,同时被收取的费用还有电表、信箱等。
昨日中午,数十位业主聚在小区,业主们称,原本于本月28日部分楼房交房,但因小区存在乱收费等违规问题,他们拒绝交房。为了能更客观地调查开发商是否违规,业主特意邀请来律师,准备通过法律渠道讨要说法。
根据业主提供的一份补充协议,业主蔡先生称,这是去年6月开发商下发给业主们的一份有关燃气初装费补充协议。记者看到,这份协议提到,业主同意开方商拟定的安装天然气的建议,并于办理交房手续前,向开发商缴纳安装天然气的代办初装费,暂定为3000元整。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小区只有少部分业主有签订该协议。业主陈小姐称,小区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何况,燃气初装费又不能收取,她并未签协议。
昨日,记者走访该小区开发商——篮球比分直播:祥福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无果。随后,该小区代理公司——厦门印山宏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营销部贾经理出示购房合同介绍说,合同中已明确燃气初装费不包含在房价中。贾经理称,当时大部分业主并未签订这份协议,也不缴纳费用,为此,至今,该小区并未安装燃气管道。(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 陈斯红 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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