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燃气初装费后才能交房
闽南网1月18日讯 等了很久终于要交房了,晋江晋兴御园小区的近400户业主,却高兴不起来:他们被开发商要求交纳3000元/户的燃气管道建设费(即“燃气初装费”),否则不能交房。连日来,该小区的不少业主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此事。
昨日,该小区开发商晋兴集团相关负责人称,下周一将给各位业主“一个解决方案”。晋江市发改局物检所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确实不该收取燃气初装费,目前他们已介入调查此事。
业主:
明知收费违规
还是被迫缴了
去年12月,晋江晋兴御园小区的近400户业主,终于等来了交房的日子。可在交房时,开发商晋兴集团要求业主们:每户均须缴纳3000元的燃气初装费,才能办理交房手续。无奈之下,一些业主缴了钱。
昨日上午,数名业主与记者一起,来到该小区的售楼部。业主林女士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上显示,2010年12月20日,晋兴集团便要求业主们缴“燃气管道建设费”等各项费用。由于她此前不知道燃气初装费是不合理收费,便在2011年1月11日提前缴了费。后来,她才知道这笔钱缴得不合理。
业主吴先生则说,他早就知道这3000元燃气初装费是违规的,因此一直拖着没缴。不过,拖到最后交房时,因为不缴钱就交不了房,他才非常不情愿地缴了,“合理的收费我们都会缴,这项收费不合理,我们实在是不服气”。因此,在交房后,业主们要求开发商向每户业主退还这笔钱。
开发商:
不熟悉相关法规
下周一给业主答复
开发商晋兴集团相关负责人洪女士表示,公司确实向业主们收取了3000元每户的燃气初装费。
不过,洪女士表示,她并不知道相关部门有出台规定“要求不能收取燃气初装费”。当记者和业主们详细列出了相关规定后,她表示,公司需要时间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确实有相关规定,我也不能自己拍板决定要给什么解决措施。我们需要上报给上级公司领导,周一会给业主们一个明确答复”。
部门:
燃气初装费不该收
已介入调查
对此,晋江市发改局物检所工作人员表示,2007年,我省就曾出台《球探体育比分:物价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闽价房[2007]413号),规定“住房开发建设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应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对属购买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套费用,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应包含在住房销售价格中,不得向购买人另行收取”。因此,开发商确实不该收取燃气初装费。目前,他们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晋江市发改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他们正与房管部门商讨,研究出台针对“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的解决措施。(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陈建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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