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探索积极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为进一步健全民办学校治理机制,《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在《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前,西安翻译学院就在探索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实施依法治校方面做出重大决策。2016年9月18日,学校遵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按照督、管、办分离原则,在深入探讨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举办者拥有法人财产权和评价监督权,董事会拥有决策权,校务会独立行使办学管理权,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的新型现代大学运行机制,建立了新的现代大学制度和大学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理顺学校内部各项运行机制。
这也是西安翻译学院率先打破民办教育在管理上的家族化传统,实现民办教育在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重大突破,是学校与时俱进,力推改革,勇攀高峰的创举。对学校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社会地位和话语权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西安翻译学院举办者丁晶认为,学校实施督、管、办分离的大学治理体系,这是对陕西省委提出的“三项机制”的落实和实践,是对民办教育未来发展新模式的有益探索,也是对学校创始人丁祖诒先生提出的“高尚教育”理念的又一次实践。丁晶表示,学校这份神圣的事业不属于家族所有,更不属于个人所有,它是属于全体西译师生,属于全社会的一份公益型事业。
西安翻译学院探索民办高校体制机制改革新路的做法,受到了陕西省副省长庄长兴的高度肯定和支持。2016年9月21日,庄长兴在考察学校时指出,“西安翻译学院积极探索构建由投资人监督,董事会决策,校务会执行,党委实施政治核心和政治保障的现代大学治理机制,这种机制很有创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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