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要有公共政策配套
共享汽车打着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缓解交通拥堵、合理利用资源、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等旗号而生。然而,不仅其共享模式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风靡市场的先例,在城市既有资源还未得到优化之前,越来越多的共享汽车上路,“不给交通添乱添堵”显然已不是城市管理者所要面对的唯一重要问题。
北京市政协委员陈小兵多年来一直非常关注交通出行问题,他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汽车”这种相对绿色环保、资源共享型的创新出行模式,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和成长空间。但是,这些特大城市的限行限购政策和停车场地稀缺,也给“共享汽车”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障碍,如何平衡是摆在城市管理者和“共享汽车”运营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共享汽车的未来如何要由市场决定,符合消费者需求、能很好适应市场变化,共享汽车就有美好的前景和未来。”陈小兵强调,“由于共享汽车是一项需要高度适应城市管理政策和出行限制模式的产品,需要政府部门的扶持才能生存。”
陈小兵认为,面对共享汽车这样新生业态,首先政府管理部门应该迅速研究应对,给一些政策上的支持与扶植。共享汽车作为准公共产品,要有公共政策去配套。陈小兵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在轨道交通终点站、城市边缘地区、立交桥下空间或者大型社区旁,在停车租金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提供场地支持。
“在给予共享汽车充分发展空间的同时,对安全漏洞需要‘零容忍’,率先需要规范的就是确保安全驾驶。”陈小兵表示,无论政府部门还是共享汽车的经营者,都要先从制度设计上完善安全机制,把安全风险系数给足,才能管理运营好这个新生事物。其次还要有强制保险,加上大力宣传、教育,才能将共享汽车的上路风险降到最低。(记者 刘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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