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安穆阳镇一名34岁的男子缪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与43岁的女子入住宾馆开房,不想被当地派出所查获。日前,因冒用他人身份证入住宾馆,缪某已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使用的他人身份证。
6月4日凌晨1时许,福安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城北街道棠兴路某宾馆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期间,民警发现该宾馆某房间身份证登记入住旅客为张某,而经核实后发现,实际入住人员却是缪某(男,现年34岁,福安市穆阳镇人)与李某(女,43岁,福安市人),实际入住人员与登记不符。随即,民警将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人缪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警方调查,缪某供述了其于前几日在周宁县一朋友处得到此身份证,并于6月4日凌晨用该身份证登记入住该宾馆,直至被民警查获的违法事实。(李文福 雷石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平潭金井国际智慧物流园A区综合楼封顶2025-07-15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