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8月13日,《石狮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保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石狮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最高可领取3000元养老保障(保险)补助。
据介绍,乡村医生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疗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保障农村居民健康。
此次方案适应对象包括:(一)具备球探体育比分: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并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在石狮市村卫生所(室)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二)长期以来在石狮市村卫生所(室)工作,截止至本文件印发日期起满60周岁,在岗在册的乡村医生。
根据方案,补助内容包括:(一)截止至文件印发日期起满60周岁及以上的在岗在册乡村医生:石狮市财政每年每人给予3000元养老保障补助。(二)截止至文件印发日期起未满60周岁的在岗在册乡村医生:参加石狮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石狮市财政每年按其实际缴费金额的100%进行补助,每年每人不超过3000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需将参保单位转移到石狮市相应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靠在相应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保,石狮市财政按每年每人3000元标准补助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余缴费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如未转移到石狮市相应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将视为主动放弃。
方案要求,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国家规定和石狮市农村人口分布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核定乡村医生注册人数,原则上每一千人口左右注册一名乡村医生。
已达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可继续延聘。新加入的乡村医生在岗在册工作一年后,方可申请参加乡村医生养老保障(保险)补助。
乡村医生因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当前年度享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保险)补助资格;离岗或转行从事其他工作的,停止享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保险)补助资格;因违法犯罪、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被查处的,取消其享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保险)补助资格。(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许晓城 董帝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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