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密切相关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助力复工复产。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
据悉,石狮市“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主要采取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加大弱势群体服务力度、提升窗口规范化便民服务、发挥基层站点人员作用、严抓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等八方面措施。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方面,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密切相关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助力复工复产。
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方面,将经济困难标准按申请受理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使法律援助覆盖更多低收入群体,做到可援尽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及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解决群众燃眉之急。探索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方面,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持续完善实体窗口、“12348”热线、网络“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平台。落实法律援助跨县域受理协作机制,综合运用“互联网+”法律援助及时处理异地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努力实现异地法律援助申请“一趟不用跑”。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方面,加强对各级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的综合管理运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继续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等“七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宣传推广,让更多群众懂得运用电脑或手机进行网上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不跑腿也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加大弱势群体服务力度方面,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和“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活动,加大弱势群体服务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提供上门受理、邮寄受理等服务。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助力脱贫攻坚。(记者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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