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前出台新的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山东禁止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在本学区内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据悉,这项新规主要针对一些学生和家长的“曲线择校”行为。(11月30日人民网)
看了这则报道,又从网络平台上细读了山东省刚刚出台的这一学籍管理新规,与原来的规定相比较,转学、留级、跳级的规定更加细化了,尤其是“禁止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在本学区内转学”的规定,有利于农村学校稳定生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但这项新规制定的初衷是针对一些学生和家长的“曲线择校”行为,以为这样做就能刹住愈演愈烈的“择校风”,我认为不太可能。
“择校风”产生的根源是由于城乡学校之间教学管理、师资水平、教学质量不平衡。农村家庭也想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这一朴素的愿望本身没有错,他们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办让孩子到城里的学校就读。有的托人找关系,有的在城里买了房子,有的举家迁到城里租房陪读,让孩子通过转学“曲线择校”,也是家长经常采用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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