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翻番欲毁约 称妻子未签字卖房合同无效
卖房合同夫妻中一人签字也作数
9000元/平方米卖的房,过户时房价翻番,市场价达17000元/平方米,总价飞涨72万元。于是卖主反悔不愿过户,声称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妻子未在卖房合同上签字,因此合同无效。记者17日从洪山区司法局获悉,买主小程向社区律师咨询后得知,卖主理由并不能说明合同无效,小程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必要时可向法院起诉。
房价飞涨72万元,卖家反悔不过户
2015年,从重庆来汉打拼多年的小程,决定在汉买房安家。小程得知一个重庆老乡正在卖房,是位于珞狮南路某社区一90平方米的房子。小程看到这里交通便利、配套齐全,便果断出手。经双方约定,以9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全款买了该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应当协助买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小程当即把全部购房款支付给卖方。从卖方处拿到钥匙后,小程花了十几万装修房屋,半年后一家人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家。
2017年初,到了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该房屋市场价已达17000元/平方米,当小程找到卖主过户时,卖主却说不想卖了。
白纸黑字的合同,卖主怎能随意反悔?原来,当初在签订合同时,卖方只有爹爹老郭(化姓)签字,其老伴的名字是老郭代签。而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老郭反悔时称,妻子没有亲自签字的卖房合同应当无效。
听到这个理由,小程如遭晴天霹雳。今年5月,不知所措的他找到洪山区社区法律顾问、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项中楠。项中楠了解后,得知卖主所卖房屋跟自住房屋在同一个小区,当初所卖房屋钥匙需老郭妻子本人领取后,才能转交给买主小程,因此老郭妻子应该对卖房事情知情。项中楠找到卖主试图调解此事,老郭妻子一再强调自己没有签字的合同不作数,要么可以卖房子,但需再补偿十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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