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8日讯 今年8月14日晚,17岁的长汀女孩王某应邀参加了男友修某的生日聚会。当晚12点左右,一群人尽兴而归。不料半路上,喝过酒的王某不慎掉入梅林大桥下的汀江河中,不幸身亡。
王某家人对此难以接受,到县政府拉条幅,要求查明死因、追究法律责任。长汀公安、司法部门立即启动“公调对接”机制,汀州镇调委会介入纠纷化解工作。
9月23日上午,王某家属接受了她系醉酒溺水死亡的事实,但向责任人提出80万元的补偿。
而男友家属认为,死者和儿子是未成年人,做事不成熟,不应该担负责任。
经过调解员的努力,10月15日上午,调委会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调解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双方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不够重视,对子女沾上某些不良嗜好,他们也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一味地怪罪对方。
而后,调解员提出,修某在邀请王某喝酒后,却没安排人护送或及时通知其家人接送,该行为在法律上叫做“没有履行醉后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故应负主要责任。
双方父母随后表达了悔意,但仍对赔偿金额僵持不下。此时,修某突然出现,诚恳表达歉意。双方家长最终化解心头干戈。修某家属当场补偿王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合计15.5万元。
昨日上午,龙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起调解案件,同时还介绍了近4年来龙岩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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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人民调解组织 四年调处纠纷近7万件
昨日上午9点半,龙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炳明介绍了近4年来龙岩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从2011年1月1日至今,龙岩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9062件,调解成功67360件,调解成功率97.5%,防止群体性上访390件705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63件2718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20件1059人,防止非正常死亡58件83人。
龙岩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市县由同级的政法委书记兼任组长,公检法等2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目前,全市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2273个,其中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34个、村居(社区)调委会1904个。
全市有人民调解员16706人;有专职调解员1741人,其中属政府购买服务的有208人。目前,全市成立5个以优秀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海都记者 简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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