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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家芗0596小区业主
一直告到法院终获退燃气初装费
漳州家芗0596小区6幢、7幢共有100多户回迁户,600多套房子。2011年3月,该小区业主反映,办理交房时,被开发商收取每套3000元的燃气管道安装费(下称燃气费),不交钱就不交房。对此,开发商漳州高力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高力置业)回应,他们对每套超过40平方米的安置房,都安装燃气管道,他们为此垫付200多万元钱,这次是收回垫付款。
漳州市物价局调查后认定,高力置业收取燃气费是违规收费,责令退还收取的1719000元燃气费(即573套房子)。之后,漳州市政府法制办召集相关法律专家座谈,意见一致认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拆迁安置相关收费没有明确规定,物价部门难以查处,并给漳州市物价局下发《意见书》,建议物价局今后不要受理拆迁安置收费纠纷,而让业主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维权。
当年7月初,仍然未收到退款的10多名业主,到芗城法院集体起诉开发商,除要求退还燃气费外,还要求退还入户防盗门费、水电表开户费等。5个月后,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高力置业被判在10日内,退还入户防盗门费和水电表开户费,至于燃气费,因行政主管部门即漳州市物价局已作出责令退还的处理,法院不对此重复处理。对于一审判决,原告、被告双方均不服,后诉至漳州中院,被驳回,维持一审原判。(本报曾对此作连续报道)
去年5月21日,这起历时1年多的维权事件,终于有了结果,高力置业开始退钱。
□快刀短评
将问题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代收代缴”、“优惠赠送”……为一笔燃气初装费,开发商花样百出。
2006年、2007年的省政府及省物价部门发文都明确规定,房价应包括燃气初装费,不得另行收取。为什么开发商还是有令不行?
笔者认为有两个方面。一是日常监管不力。一个楼盘从开盘到交房,林林总总的环节,为什么没有人监管,或是提醒、制止?另一个是违法成本过低。对开发商来说,问题爆发了,最多就是被退还这笔燃气初装费,却无须为违反规定付出代价。
在保护公民利益的问题上,不应只是事后调解,而应更多体现在监管上,将问题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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