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6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获悉,我省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在求职创业时,可获得2000元的补贴。
根据通知,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值得注意的是,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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