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9月15日电 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印发《海南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本次专项行动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行业生产企业为重点,以海口、三亚等辖区内的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广泛收集、深入挖掘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集中查办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并予以曝光。同时,做好涉案危险废物和倾倒现场处置,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依法实施问责。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5个方面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即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方案实施时间为9月至11月,三个部门将加强协作,严惩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记者陈凯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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