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
加快制定《龙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龙岩市占道经营管理条例》等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待条件成熟时,上升为人大立法,促进城市文明长效管理。
四、突出高效务实 推进政府服务质量提升常态化
(一)加快放管服改革
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实行窗口化审批,审批事项就近下发,推动便民服务建设。
(二)建设数字化政务平台
●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积极推广全流程网办。进一步扩充全流程网办事项数量,加快建设审批数据支撑保障体系,打造全天候“全程网办”,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e龙岩)。整合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网上政务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e龙岩”平台。
(三)创新政府服务评价考核制度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制定《行政审批服务评价考核办法》,采取现场评价、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电话回访、投诉件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满意度考评结果直接同办事人员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该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强化宣传教育 推进市民素质提高常态化
(一)建立个人文明诚信系统
加快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落实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龙岩市个人信用体系奖惩办法》,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政府在公共资源政策方面予以倾斜,例如:申请保障性住房优先考虑、个人融资优惠、商业保险保费优惠、平安建设“三个10%”政策优惠等。
(二)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不断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拓展未成年人文化活动阵地。
(三)开展市民文明宣传教育
开辟专题、专栏,对广大市民进行持久深入、生动活泼的教育引导。坚持重点带动,推进社会各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坚持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曝光不文明行为,宣传文明先进典型,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完善体制机制 推进创城活动常态化
保持现有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架构,由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城市文明建设机构主要领导,保持市、区领导挂钩街道做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创城办”)实行常态化运作。同时,市、区文明办要常态化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道德模范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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