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会,明确从今年起,下放所有本科院校教师主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其他辅系列(“以考代评”除外)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一律下放,其他辅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依申请下放,并对民办高校一视同仁。此次职称评审权下放涉及本科院校66所、16.23万教职工群体。
率先系统设计,
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说,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两聚一高”新方略和江苏省委26条人才新政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按照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在部分高校开展“以聘代评”改革试点,比如对高校艺术学科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从事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在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中开辟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但还有一些更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比如,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主体还不够到位、职称层级设置还不够健全、标准还不够科学、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等,亟待通过深化改革切实予以推进。
6月1日,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下放本科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出台《江苏省高校教师省定评价标准》,在国内率先对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行系统设计,计划通过2-3年努力,健全完善符合高校教师不同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释放和激发高校教师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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