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中关村二小、深圳爱义学校等一系列校园欺凌事件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看来,校园欺凌的发生,对事件的双方而言,都是一次成长的机会。“在当下的校园欺凌事件中,我们往往会看到都是成年人在忙,而忽视了孩子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实,儿童才是真正的儿童问题专家,我们必须保护他们的参与权。我们要保护孩子的利益,关键在于明白怎么做才真正对儿童发展有帮助。”孙云晓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认为校园欺凌中其实双方都是受害者,都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被欺凌的孩子需要从伤害中恢复过来,走出阴影。而实施欺凌的孩子则需要被矫正,被告知行为的规范规则,了解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则是被禁止的,以及如何处理同伴之间的关系等。”童小军说,有研究表明,实施欺凌的孩子,其成年出现犯罪行为的几率往往较其他孩子更高。
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认为,作为家长,如果发现孩子确实遇到了欺凌,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在情感上给予孩子充分支持,理解并接纳孩子表现出的情绪,切忌使用“你怎么这么没用”“为什么就欺负你一个人”等语言,给孩子造成再次伤害。
校园欺凌很难完全避免
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做客澎湃新闻问吧时回答,国外的研究一般认为校园欺凌需要具备三个要素:双方力量的不对等性,即一方恃强凌弱,二是具有重复性,三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而2016年4月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中对校园欺凌所做的定义,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认为根据今年4月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的文件,是否构成校园欺凌主要应考虑以下四个要素:首先校园欺凌指的是学生之间发生的行为;二是主观上存在故意,即蓄意或恶意欺负其他学生;三是通过肢体、语言或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或侮辱行为;四是造成伤害后果。
然而,但就这四个要素来说,主观故意有时很难判断,同学之间通过肢体、语言和网络等手段实施的开玩笑、恶作剧等行为也可能会给其他同学造成伤害,也就是说,同样的行为和后果,有的可能是校园欺凌,有的可能就是同学之间开玩笑或恶作剧。关系比较密切的朋友可能通过互相取笑对方的方式而达到增进友谊或者是双方都开心的目的。在这种时候,我们还需要判断被开玩笑同学的主观感受以及是否造成了伤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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