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不住金钱的诱惑,黄某居然帮诈骗分子取款,结果因此入狱。近日,经集美区人民法院审判,黄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7月,黄某在安溪县龙湖车站附近闲逛,一名男子突然交给他一张银行卡并告知密码,让他到厦门找一台ATM机取钱,并答应给他一定的酬劳。黄某知道这笔钱来路不明,可想到酬劳就同意了。当天下午,他从安溪坐大巴来到集美,在一台ATM机上取出11800元,被警方当场抓获。事后警方调查发现,这笔钱是受害人上网寻找兼职时被骗的钱款。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持有他人银行卡及密码,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赃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厦门最大安商房配套电力工程送电 满足50002024-12-25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