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先生拿到了判决书
台海网12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巫芳/图)仅凭一张车辆“背影照”,就能开交通违章罚单吗?法官说:不行!
近日,思明区法院判决撤销了一起交警的处罚决定。法官认为,光凭这么一张照片作出处罚,属于“证据不足”。
据了解,此前已有不少司机因“车尾照”的问题状告交警。其中,已有部分案件以调解告终,即司机撤回起诉,交警撤销罚单,双方握手言和。不过,法院判决撤销交警处罚决定的,这还是第一次。
十多位司机 先后告交警
全先锋是一名大巴车司机,他喜欢别人称呼他“全师傅”。2011年7月29日,他接到一条短信通知,被告知自己7月28日17时03分在鹭江道违章,已经被拍照了,要予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随后,全师傅到交警处查询后得知,交警认定他违章停车,而且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因此,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思明大队对其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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