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一美资物流公司效力了24年的高管尤先生,3年前被确诊为癌症后,医疗期间的月工资由25000元骤降至1200元,甚至每个月要倒贴3000多元缴纳社保。此事件近日经本报披露后,引发广泛关注,国内众多媒体纷纷转载。昨日,尤先生向导报记者透露,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他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已立案受理。
人民日报官微全文转载
点击量迅速突破10万人次
尤先生的事件经本报报道后,近日引发全国媒体关注。在8月8日的新浪微博热搜榜上,该条信息搜索热度冲至第六位,浏览量近百万。
8月9日,人民网微博亦转载本报报道,对此事件进行探讨。紧随其后的是中新网、环球时报、钱江晚报、南方都市报等数十家媒体网站,均在醒目位置进行转载。
昨日下午,人民日报官微对本报报道进行全文转载,不到半小时,点击量已冲破10万人次。
网友们畅所欲言,钱江晚报读者提出,“公司有问题吗?没有。完全按法律办事。”南方都市报读者认为,“不违法,但您拿它没有一丁点儿办法。”
也有网友指出,“中国这个人情社会的特色就是,我有困难了你得给我讲人情,你有困难了我得给你讲规矩。”多数网友认为,撇开法律,更应讲“人情味”。截至昨晚,微博话题阅读量已达847.3万人次。
尤先生:感谢各界的关注和关心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联系上正在家中休养的当事人尤先生,他目前居住在莲前西路的一个老社区里,这是他父亲给他留下的老房子。起初,电话那头的他气息微弱,然而,谈到自己的经历通过导报的传播被全国那么多人知晓和关心时,他的声音变得铿锵有力。
“我对公司其实是有感情的,毕竟半生的事业都在那里。但是现在,遇到这样的事,我要竭尽全力去争取自己的权利。”虽然短暂恢复过工作,但公司安排的岗位已“不适合”,“以各种理由想让我离开”。他说,真的很累,卖光了股票、花光了积蓄。“那些钱都变成了药。”他郑重表示,“感谢海峡导报为我发声,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关心。”
法院已立案受理
适用新法还是旧法引争议
尤先生向导报记者透露,因不服仲裁裁决,目前,他已向湖里区法院提起诉讼。
尤先生提供给导报记者的立案通知短信显示,“尤某某诉北京康捷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北京康捷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本院将依法审理。”落款为8月6日。
导报记者看到,此前的劳动争议《裁决书》显示:
尤先生认为,患病2年期间的月工资应按照其医疗期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算,工资构成应是基本工资9790元+预发奖金+交通补贴+餐补,少发了约41.7万元;休假结束恢复工作的工资部分,亦应按其医疗期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算,少发了约12.6万元。
而该物流公司则认为:依据《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职工病假期间,按照厦门市当年度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是合法的。在尤先生恢复工作后,根据工作及考勤情况也足额发放了工资,不存在拖欠。
仲裁委认为:新法优于旧法。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已由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替代。该公司按照当地法规合法支付尤先生的医疗期病假工资,符合规定。其次,根据合同,尤先生在恢复工作后的工资是根据其考勤情况发放,工资发放符合标准。裁决驳回尤先生全部仲裁请求。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劳动保险条例》距今65年之久,但尚未被其他法律或规定取代,足以说明其价值。
就事件的进展,导报记者将持续关注。(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 实习生 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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