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介绍去买的抗癌药竟然是假的;买了新车却拿不到合格证;花数千元买了消费卡,老板却关店玩失踪……2015年,这些消费郁闷事实实在在发生了。
今天上午,市消保委联合本报,独家发布“厦门市2015年十大消费典型案例”,并委托厦门市消保委律师团骨干成员、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兴亮权威点评,给消费者以警醒和维权借鉴。
【案例1】
假“耐克”卖给唯品会
涉案金额3000多万
2015年1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涉案的公司为“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人则为骆某、白某、丁某。
原来,2011年9月,该案被告人共同成立了“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从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间,该公司将假冒的“耐克”运动鞋销售给知名电商“唯品会”等商家,销售金额共计3000多万元。
2013年10月16日,湖里公安分局根据举报端掉了这家公司,在该公司办公楼及两处仓库查获28190双运动鞋。经鉴定均为假冒产品。
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三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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