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之“惑”
半月谈记者在成都采访发现,目前一些社区仍有超过50项公章“非盖不可”,主要提供给公证处、银行等单位,同时也有大量证明需提供给民政、卫计等职能部门。
2016年6月13日,一位中年男子来到金牛区西北街社区,从皮包里掏出厚厚一叠资料,包括爷爷和父亲的死亡证明、爷爷墓碑的照片、父亲墓地安放证明等6份材料。
“他想要社区给他开一份证明,证明他爷爷、爸爸都去世了。”陈勇说,“我当时很心酸,难道‘死亡证明’不足以证明‘死亡’吗?”在西北街社区,每月几乎都有10来个人想在社区开具类似证明,其中以亲属关系证明居多,约占40%。
2015年成都市曾出台规定,凡是公安、民政、房管、教育、卫生等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动产权属等相关信息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单位证明材料。各区县也相继出台社区证明盖章事项“准入清单”。
实际操作中,社区公章有时候仍然“非盖不可”。金牛区金琴南路社区党委书记白刚毅介绍,不少群众拿着结婚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等证件,让社区证明夫妻、子女关系或者死亡。“因为公证处、银行只认社区公章,不认证件。”白刚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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