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出一批女大学生借款“裸条”,167名女大学生手持身份证的裸照及视频被公开。这一消息再度引爆了校园女生“裸贷”话题。另据媒体报道,南京玄武警方日前协助外地警方,抓获了一名以“裸贷”形式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
一些论者批评卷入“裸贷”的女生心智低下、缺乏常识、丧失耻感,“无法令人同情”。这种批评的观点无可厚非,毕竟这些女生确实思虑不周,为了数目并不大的“贷款”,轻易交出自己的裸照和不雅视频。但对于此事,不该也不能以一句“活该”轻飘飘地掠过。
拂去萦绕于“裸贷”之上的层层迷雾,似乎有必要追问,以身体作为筹码的网络借贷平台,何以能够大行其道?信息泄露、暴力催收、逼人“肉偿”甚至“卖淫赚钱”,这是何种“经济行为”?而这些行为又为何能够畅行无阻?
对于校园“裸贷”,有关部门理应迅速介入,并依法查处。如果仅仅是因为无人报案就置之不理,无疑是一种纵容。事实上,这也暴露出相关监管部门在互联网经济面前的不适应、不敏感,甚至是不作为。网友无人举证,不妨从规范网络借贷平台入手,规范新生事物的发展。否则,等事情失控后,损害的将是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
贷款人以“裸照”相胁迫,甚至四下扩散女生裸体及不雅视频,早已逾越一般的商业交易原则。无论是侵犯他人的人格权,还是涉嫌敲诈勒索,抑或是搞所谓的性交易,均涉嫌触犯刑律。在这个问题上,其实并不存在游移模糊地带。此番南京警方介入“裸贷”案件,就是一种正本清源。从目前的信息看,犯罪嫌疑人不仅涉嫌敲诈勒索,也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其实,早在今年5月,教育部和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但几个月过去,校园“裸贷”危机不仅没有消除,反而酿出更大风波。监管部门是否给予了应有的重视?监管方式和操作规范是否仍需细化明晰?对此,有关监管部门亟须深刻反思,堵住校园贷款漏洞,并堵上监管者自身的管理漏洞。
从女大学生借款“裸条”的泄露事件看,经由“裸贷”进而发展为性胁迫、性交易,已经危及社会公共秩序。监管部门必须及时出手,彻底斩断这一黑色利益链条,并铲除滋生这一黑色交易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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