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政策性强、业务量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政策协调,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把政策落到实处。
全市的“三送”工作队员要深入实地,配合乡、村两级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
2.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作好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市文化广电局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利用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3.加强培训,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办规程,采取统一集中的方法,对各乡(镇、街道)业务经办人员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都熟悉掌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步骤,吃透相关的法规政策,确保工作不走样。
4.明确职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担负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牵头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财政、公安、统计、民政、残联、金融机构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积极配合,主动联系,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负责辖区内的养老金发放对象和参保对象的调查登记等相关业务,确保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和参保业务的工作开展。
5.加强督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为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实现年内完成参保率80%和养老金应发尽发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将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目标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除扣减相应分值外,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立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行动迟缓,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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