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基金监督和管理
1.认真执行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农保局、乡镇财政所、劳保所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1]121号)文件精神,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及时向市财政局、农保局反馈。
2.加强基础信息建设。市农保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劳保所采集各类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的指导,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建立健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数据库”,以数据库和省人保厅研发的信息系统为依托,做好参保对象个人账户建立工作。
3.规范基金征缴管理。综合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程序,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保费代扣代缴工作机制,加强票据管理,明确各乡(镇、街道)劳保所对《江西省社会保险费收缴款专用收据》票据的申报、领购、保管、使用、核销手续和责任。
4.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入库、对帐、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劳保所、财政所要督促本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和人员代收参保对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凭财政所的《南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缴款书》及时缴存到当地财政所指定的“村级财务中心”账户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票款收入。各乡(镇、街道)劳保所、财政所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缴、资金划拨、基金支出等票据的管理,建立健全及时记账、定期对账制度。
5.加强基金的上划工作。为确保基金及时入库,安全、封闭运行,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必须每周定期将本期收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上划市农保局“收入户”;市农保局应于当月末将基金划入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做到月末农保局“收入户”无余额;市财政局应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做好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为做好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1.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提出工作要求。
2.行文下发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业务经办规程,做好各种业务表格、宣传资料的印制和缴费证、领取证、收款收据的订购等工作。
3.召开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大会,举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班,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4.各乡(镇、街道)制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大会,举办培训班,做好参保对象、待遇领取对象、重度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和信息录入工作。
结合“三送”活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集中收费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1.全力以赴做好已参保人员的续保和2014年度新增参保人员的保费收缴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指导表,根据时间进度要求阶段性地完成保费收缴任务,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40%、1月31日前完成60%、2月28日前完成80%的任务。
收缴保费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续保的对象,只需开具《收款收据》(省财政厅统一监制),并造具《缴费明细表》;对新增参保对象,应填写《参保登记表》,并收集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开具《收款收据》、造具《缴费明细表》;对需补缴保费对象,应填写《补缴申请表》,开具《收款收据》、造具《缴费明细表》。
2.做好60周岁以上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发放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做好已领养老金人员信息核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人员都能领取养老金,同时抓好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清理工作,防止冒领养老金。
二是对新年满60周岁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人员要实行月报月批制度,对已故人员当月必须上报。
三是规范村(居)三农服务点管理,确保方便领取养老金。
四是各乡(镇、街道)在2014年1—3月间开展一次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进行生存情况认证,公示领取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3月1日至5月30日)
各乡(镇、街道)要按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指导表,认真查缺补漏,提高参保率,让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居民全部享受养老金待遇。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的服务标准和规程,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
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核销收费票据;二是打印《缴费明细表》;三是填写整理好参保登记表和发放通知表;四是填写好《缴费证》和《领取证》,并发放到参保人手中;五是完成缴费信息和发放信息的录入工作,全面完成2014年度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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