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2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赵舒亭)为进一步减少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酒驾醉驾违法综合治理,漳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台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通过拨打110电话举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局面,为整治酒驾醉驾专项违法行为营造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10月5日凌晨3时许,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海大队石码中队接到举报称:钻石大酒店门口有一名男子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出警,在海澄镇山后路段,成功查获被举报车辆,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达到4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罚款。龙海交警向成功提供酒驾线索的市民发放奖金3000元。
无独有偶,近日,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以下简称“漳州台商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酒驾线索,在辖区翁角路双十中学路段,有一辆白色小车驾驶员酒后驾车并逆向行驶,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民警赶往现场核查处置。经抽血检验,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浓度18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漳州台商交警大队向成功提供醉驾线索的市民发放奖金2000元。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文明出行,严禁酒后驾驶,珍爱生命,从自己做起!市民朋友若发现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10向警方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漳州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警民携手共建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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