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拉斯克奖”颁奖典礼北京时间24日凌晨在美国纽约隆重举行。中国中医研究院研究员屠呦呦因在治疗疟疾的青蒿素研究中有突出贡献,获得“拉斯克奖”医学奖。这是该奖设立65年来首次颁予中国科学家。但有知情者指出,屠呦呦并非最先发现青蒿提取物抗疟作用的人,研究成果非在她指导下取得,将功劳全归给她一人不公平。(9月25日《京华时报》)
作为外行,我们无从全面了解青蒿素研发期间的“历史真相”,也没有能力科学评判屠呦呦在此过程中的“贡献占比”,但有一个常识是众人皆知的,现代科学,特别像青蒿素研究这样一项挽救了数百万人生命的重大科研工程不可能仅由个别或少数科研人员单独完成,它必定是集体协作的结晶。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为了研发治疗疟疾的新药,国家专门启动“523项目”,组织了500名科研人员投入工作,前后历时数十年,仅屠呦呦领导的研究小组就经历了190多次实验失败,最终才获得成功。
也正因如此,屠呦呦在获奖感言中特别感谢了为此作出重要贡献的同事们:“我想这个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也属于我们中国科学家群体。”而一直力挺屠呦呦,认为其“所取得的成绩无可争议”的北大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也表示,大家不要简单地英雄崇拜,更不应否认其他人的工作,在这背后,还有一群“无名英雄”。
应该说,舆论对于此次青蒿素科研成果“归属权争夺战”的“围观”,与其说是在关注屠呦呦个人,毋宁说是对当前科研领域普遍存在的“领导署名权优先”做法的不满。令人不安的是,由于缺乏制度性的约束,这种做法已经衍生出诸多“变种”,如教授“冠名”研究生论文第一作者,科研贡献率按职位高低“排序”等等。这种做法不仅大大影响到年轻及基层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严重污染了原有的科研风气,部分研究人员出现道德滑坡。
然而,像过去那种只强调“集体作用”而忽略“个人贡献”的评价模式同样不值得怀念与提倡。事实上,诸如人工合成胰岛素式的悲剧留给我们的不仅是错失诺奖的遗憾,更有阻碍中国科学界获得世界认同、挫伤科研人员积极性等一系列教训。
总之,真正公正合理的科研评价模式,应该是能够客观反映研究者个人贡献与团队价值的模式,它必须排除名誉、职位、年龄等干扰因素,只根据参与者的工作量与贡献额来确定奖励顺序——如果这一切真能因“拉斯克奖”而得到改进,那么其意义岂止是“诺奖风向标”那么简单。(作者:王垚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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