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消费者拨打东南网三明频道热线电话(0598—8211997)反映,三明市兴业银行给消费者发送的宣传材料中,提到该银行的某系列理财产品“三明地区收益最高”,他质疑兴业银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宣传内容上写有“三明地区收益最高理财产品系列”
理财产品打上“三明地区收益最高”口号宣传
东南网三明频道记者从市民提供的该银行一份《三明地区收益最高理财产品系列 荣获最佳银行理财品牌五项大奖》宣传广告上看到,上面一共介绍多款理财产品,宣传内容上出现了“最高”、“最佳”词汇。一款天天万利宝系列产品,前面写着“中国最佳固定投资收益类理财品牌”,另一款现金宝1号,前面写着“中国最佳‘天天息’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有许多不确认性因素,银行应该要有风险提示,这样写着收益最高,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市民刘先生认为,兴业银行该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在《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就作出了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容易产生误导的绝对化用语的规定。 在《广告法》释义中,将最高级用语分为两种,一种是形容最高级的词,如“最好”、“最强”、“最佳”、“最棒”、“第一”等,另一种是以一定的地域、整体作为宣传词,如“国家级”、“世界级”等。
工商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记者致电12315反映该情况,接线员经过了解和确认回复:该事件三明市工商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案件还在处理当中。
兴业银行三明分行相关人员表示,该事件工商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兴业银行方面把相关的资料已经交给了工商部门,具体的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市面上的理财产品,不能全部相信广告宣传,市民投资要保持理性,要特别注意风险提示,应该详细了解本金风险和收益风险。(记者 肖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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