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发布《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瑞云智慧新城陈墩安置房项目用地的批复》,批复三明市自然资源局转报的《关于瑞云智慧新城陈墩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的请示》(明城发〔2023〕79号)。
一、同意将位处三元区陈大的5529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司作为瑞云智慧新城陈墩安置房项目用地,土地权属来源为:经省政府(闽政地〔2023〕34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原陈大镇陈墩村集体土地54664平方米(其中:水田5803平方米、水浇地1944平方米、园地4345平方米、林地3699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476平方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103平方米),经(明政地〔2012〕100号)文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609平方米,国有交通运输用地2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及指标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00202200008号)及用地红线图。
二、该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地灾防治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具体土地划拨和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向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办理。(记者 肖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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