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发布关于调整进出梁河县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离开梁河县人员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梁河,确需离开梁河一律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验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通行。
二、进入梁河县人员
(一)由瑞丽入梁返梁人员
2021年6月20日以后有瑞丽旅居史入梁返梁人员,执行凭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离瑞放行通知书、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通行,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者一律劝返。抵达梁河后,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进行居家隔离14天,期间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二)由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区域入梁返梁人员
1.2021年6月20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入梁返梁人员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期间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2.请近14天内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入梁返梁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在抵梁后3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村(社区)、单位、接到报告后,立即逐级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由国内其他低风险区域入梁返梁人员
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梁返梁,体温检测正常通行。
(四)境外入梁返梁人员
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一律执行“21+7”管理(21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无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进行8次核酸检测及5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0692—616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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