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4月2日消息,记者从山西省夏县人民政府获悉,针对近日网上流传当地一司法所长李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掌掴六旬老人的情况,夏县公安局目前已对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事发现场。截屏图
据夏县公安局调查,3月17日13时许,李某驾驶摩托车与瑶峰镇李家坪村张某(64岁)驾驶的三轮农用车,在夏县瑶峰镇周村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张某将李某扶起,李某用手打了张某四五个耳光。另据交通事故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现场群众证实,涉事摩托车系当地司法局分配给乡镇的公务摩托车,车身标有“司法”字样,摩托车驾驶员确系南大里乡政府司法所长李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夏县公安局于3月30日对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此外,经南大里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建议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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