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房间”从卧室延伸
业主称用来冬天晒太阳
在探访中,北青报记者在B区一栋楼里看到,楼顶有人在施工建造玻璃房,在楼下就可清楚听到装修的敲打声。到楼顶后,北青报记者敲门进入这家房屋,从客厅内的旋转楼梯进入顶楼卧室后,发现卧室外侧建有一个玻璃房,由于多出来这部分的瓷砖与卧室的一样,从房里看,这个玻璃房就像是卧室的一个拓宽与延伸。
昨天下午,仍有装修工人在业主家修建“小房间”
北青报记者在玻璃房内看到,其正面、两侧及顶部都是玻璃构造,此外,顶层还装有可通风的天窗,一名装修师傅正在安装一扇长玻璃。
当北青报记者询问房主玻璃房的用途时,房主表示,新建的玻璃房冬天可以用来晒太阳,“干啥都行”。而正在装修玻璃房的师傅则对北青报记者称,自己已在这个小区装修过几十户“小房间”,大多数业主建造“小房间”是用来作为书房、花园、平日里晒太阳的场所等。这位师傅表示,建一个玻璃房大概需要花费四万元,他们负责提供玻璃房的所有材料。当北青报记者提出这样的玻璃房是否结实可靠时,师傅称“材料主要是用方钢”。
在小区内,北青报记者遇见了同样住在顶楼的业主王大爷。王大爷称,他家于2015年建了“小房间”,这个“小房间”在房屋刚开始装修时就建了,主要用于休息和睡觉。当谈及房屋是否属于违建时,王大爷称他在住进来之前,房子里就已经建有“小房间”,他们只是对其进行改建。“但现在再新建的话应该就是违建,我们在原有基础上对‘小房间’改造,这物业管不了。”
街道办称“小房间”属违建
具体处理和拆除由城管负责
对于这样建在楼顶的“小房间”,小区内的不少居民都有自己的担心。一位居民称,早在小区开始有人入住时就看到有人在楼顶建“小房间”了,他担心这种“小房间”的承重存在安全隐患。而另一位居民则表示,虽然“小房间”建在顶楼,与其他住户没有太大的交集,“但这按照规定肯定属于违规违法的建筑”。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的第二十三条,在已建成的居住建筑(含别墅)区域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8月9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以业主的身份询问楼顶“小房间”是否属于违建。一名工作人员对此问题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称如果业主对小区内的建筑物有疑问,物业可以让人去现场查看,确定为违建建筑之后,会向业主派发整改通知单,并提醒业主尽快拆除。如果业主仍不拆除,物业将会告知城管来拆除。
随后,北青报记者又询问了望京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在顶层区域扩建“小房间”的行为属于违建行为,但具体的处理和拆除工作应该由城管部门负责。(文/本报记者 黄筱菁 见习记者 张夕 实习记者 刘思佳 线索提供/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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