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浦城县纪委近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水北街镇政府公务接待制度不健全的问题。2014年11月11日,水北街镇接待客商消费800元,该笔接待费用入账时无接待审批单和接待对象。时任水北街镇镇长蒋建斌被诫勉谈话,并责令水北街镇政府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县水利局同城接待的问题。2014年1月14日下午,县安委会一行3人对城关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抽查后,县水利局在城关某餐馆安排晚餐,消费581元,其中酒水138元,参与同城接待的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余树明被诫勉谈话。
县民政局会议接待标准偏高的问题。2013年11月至12月举办的3次会议接待中,人均消费都在100多元,2次出现酒水,会议接待标准偏高。县民政局局长章秀华被诫勉谈话。
山下乡政府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山下乡政府在2014年1月报销2012年和2013年度购买的薏米、酸枣糕等礼盒计9094.4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乡长何秀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浦季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备年货 迎新春2025-01-11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