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回应
金玉其表 正被调查
“哪里是在卖榨菜,他们卖的是银子嘛!买的都是房地产公司什么的大老板儿,银做的碗和筷子是拿来送礼的,那榨菜只是由头,听起来好听一些罢了!”一位水果摊主说。
对于这种做法,重庆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表示,该款榨菜有误导消费者及过度包装的嫌疑。目前,重庆市消委会已责成涪陵区消委会对此进行深入调查。涪陵区消委会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调查正在进一步进行当中。
7月12日,涪陵区委书记张鸣对此事表示:“认为涪陵的礼品榨菜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我也比较赞成。我还真没有吃过那个菜,也没有翻开那个盒子看一看,好像说里面有一个小银碗,有一对小银筷子。一个产品还是要靠产品本身的竞争力才行,企业应该认真考虑。”涪陵区外宣办主任孙廷娟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涪陵区已将此事责成涪陵区榨菜办进行跟进,目前工作正在进行中。
处于风口浪尖的涪陵榨菜集团目前对此事有何说法?羊城晚报记者随即来到涪陵集团总部。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应该找市场部,而市场部又称需要找总经办,总经办则称要找董事会秘书处。最后,董事会秘书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涪陵榨菜集团针对“天价榨菜”事件曾有回应,该回应代表涪陵榨菜的官方态度。
记者随后找到该份回应,回应称:高端产品沉香榨菜系公司2007年初推出的一款礼品榨菜,该产品推出后一直按照正常程序生产和销售,此后公司没有对该产品进行任何宣传。目前公司礼品榨菜有近20个品种,销售价格从几十元到两千多元不等,所有的礼品榨菜主要在涪陵地区和重庆市区销售,没有全国推广。
“沉香榨菜自2007年推出至今,该产品正常销售,对公司的业绩影响甚小。”
引起这场风暴的中信证券分析师黄巍,此前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承认,沉香榨菜只是个“噱头”。
法律看法
卖榨菜还是卖筷子?
“天价榨菜”是否有欺诈之嫌?记者就此采访了众多法学专家、学者、律师等。不少学者都认为“天价榨菜”具有欺骗性,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应该改正。
“他们到底是卖榨菜还是卖筷子啊?”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程信和对此表示:“他们在产品的外面说是卖榨菜,宣传的也是榨菜,可里面的主要东西却不是榨菜,而是银制的碗筷,这种做法是有欺骗性的,会诱导顾客发生误解。”“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包装上的标识和里面的产品必须一致,这是最基本的商业准则。”
程信和表示:“在买卖双方中,买方是弱者,卖方是强者,是专家。卖家有必要把自己所卖的东西在包装上清楚地告诉买家,从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一点‘天价榨菜’没有做到,从这个角度,说‘天价榨菜’有欺诈性质也是可以的。包装盒里摆着不一样的东西,其整体价格超过核心产品的价格很多,这是不合适的。他们改正的方法有两种,要么就在盒子上写明卖的是银制的碗筷搭配榨菜,要么就只卖榨菜把银制的碗筷拿出去,两者只能选其一。”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富杰对此表示:“本来在市场上交易,买卖双方之间的行为应该由市场来调节,只要你情我愿就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所卖的商品与包装上的标识差距过大,那就确有欺诈的嫌疑了。毕竟这种做法是会引起误解的,从而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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