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理决定昨日公布,上海静安区建交委主任、副主任等26人已被逮捕,将追究刑责;包括上海市市长韩正在内的28名相关责任人员则受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市长韩正被责令作检查,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静安区长张仁良被撤职。
节能工程夺58命
去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718号28层的公寓突然发生大火。公寓内住着不少的退休教师。事发时,该大楼正在进行节能减排改造,改造是静安区建交委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总承包方为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是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有住户称,施工中存在不少隐患,住户屡次提醒一直没有得到重视。火灾最终造成了58人死亡、71人受伤的惨痛后果。
违规改造施工
国务院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改造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
区建交委4人被捕
国务院调查组调查取证后,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有关调查处理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昨日,官方发布了相关处理决定:54名事故责任人被处理,其中26人被逮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党政纪处分。
已被逮捕的4名官员均是静安区建交委的,分别是主任高伟忠、副主任姚亚明、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
工程总承包方、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方面,总经理董放、副总经理瞿幼棣、副总经理周峥,分包方上海佳艺公司总经理黄佩信、副总经理马义镑,监理方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永新、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商张利以及现场数名电焊工人均被逮捕。
受党政纪处分的28名责任人,包括企业人员7名,国家工作人员21名,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其中市长韩正被责令向国务院作深刻检查,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静安区委书记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副区长徐孙庆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副区长陈静薇行政记大过。N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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