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兄弟签下的协议书
达成协议
每家为老人准备一间房
昨日下午四点,南安梅山镇梅峰村委会办公室,李伯的四个儿子坐在一起,讨论父母的居住问题,并在村委会书记李斯聪、调解员老李协调下,共同签了一份照料父母的协议,内容涉及李伯夫妇居住、生活、零花钱、生病、终老等问题。
根据协议,在老二娶媳妇前,二老每月分别在老大、老三、老四家轮流居住,即7月8日(刚好是农历六月初一)起,二老居住在老大家,每月最后一天,老大负责将二老送到老三家,以此类推。
居住期间一日三餐,二老与所居住的儿子家共同用膳。每家都将腾出专门的房间给二老居住,备齐床褥等日常生活用品。这样,父母轮流居住时,无需带任何物品,只要人过来就行。
每个月10日,四兄弟每人出资100元,作为二老的零花钱,送到老人手中。如遇老人生病、年老,由四兄弟共同担负。老二一旦娶媳妇后,也将轮流照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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