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南安市市长林荣忠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了2014年度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报告中增设专业市场特殊说明的建议报告。
根据报告,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各类批发(零售)市场的土地用途属于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现行的《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2014年度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南政文[2016]121号)中,也将批发(零售)市场归入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并适用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的基准地价。
报告指出,鉴于各类专业市场属于土地利用和地价管理政策鼓励和扶持的产业,而且上一轮基准地价,针对批发零售用地中的专业市场用地,增加了特殊说明,规定专业市场用地适用于其他商服用地级别价。根据南政文[2016]121号文件,新一轮基准地价修编将专业市场归入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并适用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的基准地价,导致专业市场的基准地价偏高,在土地利用及地价管理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报告表示,为促进各类专业市场健康稳步发展,建议延续上一轮基准地价成果中对专业市场用地基准地价的特殊规定,即在现行基准地价修编成果中增加“专业市场用地适用于其他商服用地级别价”的特殊说明。
会议指出,培育专业市场能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财流,专业市场是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对南安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促进南安商贸服务业发展,政府对南安专业市场的发展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将进一步规范专业市场用地地价管理,促进专业市场产业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庄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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