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发改局获悉,11月1日起,南安实行新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分档电量。
其中,实行阶梯电价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量从现行的每户每月200千瓦时提高到230千瓦时,即第一档电量调整为每户每月用电量230千瓦时以下的部分;第二档电量从现行的每户每月400千瓦时提高到420千瓦时,即第二档电量调整为每户每月用电量230千瓦时到420千瓦时的部分;第三档电量调整为每户每月用电超出420千瓦时的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各档电价和合表用户电价水平保持不变,三档的电价仍保持0.4983元、0.5483元、0.7983元不变。(记者 卓晓熹 通讯员 李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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