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罗区一消费者吴女士来电投诉,称其于去年一月份在某建材市场购买了价值两万元的实木地板,现在发现会鼓包,找店家协商,却迟迟不肯处理。为此,希望工作人员帮忙调解。
根据《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调解。经调解,该商家承诺换个师傅上门维修。几天后,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消费者吴女士,吴女士称师傅已上门维修,并已处理好。消费者表示满意,调解成功。
为此,新罗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木地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尽量购买自己熟悉的、口碑好的品牌。二是仔细检查木地板表面质量。看木地板的漆膜是否均匀、平整,有无气泡,漏漆以及是否有开裂、腐朽、菌变等缺陷。三是看售后服务是否周到。消费者在购买木地板时应办理完整的购买手续,在发票上注明树种、等级及安装由谁负责等问题,以便日后发生质量纠纷可提供依据。(郭楠 杨秋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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