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洲,副主任廖德槐、张琼珊、邓振春、阙朝阳,秘书长邱河清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蔡蔚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辉,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振春作的关于《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关于接受邓伟斌同志辞去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等事项。
就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精准施策、狠抓推进,在项目建设上下足功夫、在产业转型上加足马力、在提升服务上做足文章,高效率、高质量推动项目建设,努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的提升。
就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要求,要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着力补齐食品安全工作短板,切实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严格依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就龙岩市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视察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改革作为强大动力,探索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进一步搞好规划设计、创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定位,突出产业支撑,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强村富民。
就《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要求,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相关部门要抓紧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让红色文化遗存的潜在价值、红色文化基因的有效传承得到进一步挖掘和发扬光大。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识。(记者 石芳)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9月26日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邓伟斌同志为龙岩市监察局局长。免去:沈觉新同志的龙岩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伟斌同志辞去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9月26日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邓伟斌同志工作变动,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邓伟斌同志辞去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接受了陈鸿生辞去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陈鸿生的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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