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昆明铁路公安局从昆明火车站一起拐卖儿童个案入手,以案循线,抽丝剥茧,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65名专案组成员历时192天,辗转7省10市行程6万余公里,成功破获“2011.11.17”公安部督办拐卖儿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6名(男26名、女50名),解救被拐卖婴儿31名,彻底铲除了一个集供、转、运、销为一体特大拐卖婴儿犯罪团伙。
初现端倪昆明火车站“假面妈妈”现形
2011年5月17日10时许,昆明火车站候车室里早已坐满了等待验票上车的旅客。
不远处的角落里,一位“妈妈”抱着孩子静静地站在原地,任凭怀中的孩子哭闹不止,她仍目不转睛地看着电子显示屏上开往河北方向的候车信息。
“你的小孩是不是饿了,需要帮助吗?”执勤民警热情地问到。“哦哦,没事没事……”这位“妈妈”方才回过神来,同时脸上掠过一丝恐慌。“去,去河北老家……”
细心民警很快注意到这位“妈妈”除随身携带了个小挎包外,没有其它孩子用品。民警巧妙询问 “小宝贝四五个月大了,是今年出生的吧,叫什么名字啊?”“叫……叫小英,是去年,哦不,是今年生的……”眼前这位“妈妈”越发紧张起来,显得语无论次。
三天两夜的长途火车、嗷嗷待哺的婴儿、“单身”的母亲、简单至极的“行李”、支吾的言语、慌乱的神情,让细心的民警从中发现了端倪。
随后,这位“妈妈”被请进警务室进一步盘查。经耐心盘查,该女子陈某(34岁,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人)交待:抱着的婴儿是在文山州花1万元向当地一陌生男子购买,准备带到河北后以3万元价格进行高价贩卖。随即,陈某因涉嫌贩卖婴儿被昆明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
寻踪觅影 人贩子“刘姐”淡入警方视线
同年11月,昆明铁路警方开展站车查缉,相继在火车站候车室查获柳某、唐某、罗某、罗某、张某(均为云南昭通人)5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女婴 4名。通过串并案件发现,4名女婴系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刘姐”处,以8000-10000元不等价格购得,贩卖至河北邯郸、邢台市等地。
随即,昆明铁路警方因势利导,组织精干力量围绕该案缜密侦查,成功抓获提供婴儿的犯罪嫌疑人陆某(男, 49岁,云南文山州砚山县人)。
11月7日,昆明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在列车上再次查获1起贩卖婴儿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女,云南昭通人),解救被拐女婴1名。其交代:婴儿系从砚山县“刘姐”手中花8000元购得,准备带至河北高价贩卖。接连5起贩卖婴儿案件都指向了云南砚山“刘姐”。
案情层层上报,昆明铁路公安局迅速了成立由何伟国局长任组长,陈红跃处长、徐文彬处长任副组长的“2011.11.7”专案组。公安部将此案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第298号督办案件,定名为“2011.11.7”专案。
深度串并 四个“狼窝”浮出水面
11月3日深夜,昆明公安处刑侦支队办公室灯火通明,人声交织,20余名侦查员团团围坐在会议桌旁串并案件信息。5起拐卖婴儿均向“刘姐”购买,贩卖至河北邯郸、邢台等地。“刘姐”女子是谁?是否与到案嫌疑人陆某存在某种联系?
随后,专侦查员昼夜兼程火速赶往文山州砚山县。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侦查员查明:“刘姐”(42岁,文山州砚山县人)系陆某的妻子,且刘某的女儿陆某、儿子陆某某、儿媳陆某均参与了贩卖婴儿犯罪活动,系家族式贩卖婴儿犯罪团伙。
通过对到案犯罪嫌疑人审讯,专案组有了重大发现:除陆某、刘某家族长期与砚山县盘踞着4个贩卖婴儿的犯罪团伙合作。即:姚某(男,38岁,砚山县人)和李某夫妇拐婴犯罪团伙;王某(男, 44岁,砚山县人)和侬某夫妇拐婴犯罪团伙;王某、段某夫妇拐婴犯罪团伙;王某、王某某兄弟拐婴犯罪团伙。更令人惊讶的是:犯罪团伙成员为谋取暴利,相互勾结且手法老练,只需三天就可完成一笔“供、转、运、销”跨省交易。这些婴儿究竟还要被卖给哪些人?究竟是什么样一伙人在外地干着收买婴儿的不法勾当?
战果频传 千里奔袭抓捕“坐地虎”
按照专案组指挥员何伟国局长、陈红跃处长“先截中间,后打上下线,全面搜集犯罪证据”的侦控部署,2012年2月至3月初,专案组相继在云南昆明市、昭通市、文山州抓获李某(女,20岁,昭通人)、朱某(女, 32岁,昭通人)、许某(女,32岁,昭通人)、唐某(女,39岁,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人)等11名犯罪嫌疑人,并解救了10名被拐婴儿。经对抓获人员进行审讯,专案组掌握了河北省邯郸市“田中医”、王某、耿某、邢台市临西县朱某贩婴团伙的犯罪线索。
为避免打草惊蛇贻误战机,昆明公安处副处长褚惠平率领9名侦查员立即赶到了河北省,伺机进行抓捕。3月12日凌晨,专案组准确锁定了“田中医” 所在位置。清晨8时,侦查员敲开了位于邯郸市成安县“田医生诊所”大门。开门的“田中医”做贼心虚,拨开身边的民警夺门而逃。说时迟那时快,侦查员立即上前将“田中医”牢牢控制。“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要干什么?”“他是我父亲,你们为什么要抓他?”听见外面的响动,“田中医”一家老小冲了出来,有的开始撕扯民警衣服,有的拿出了摄像机声称要拍下“抢人行为”。“我在外面的事你们不要管,你们都回家去,我跟他们走……”在妻儿错愕、惊讶的表情中,“田中医” 被戴上手铐压上了警车。经审讯,“田中医”(田某,45岁,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人)交待了向龙某、唐某、卿某等人收买近10名女婴,又将女婴倒手卖给一名叫“艳梅”的女子,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3月13日,专案组在邢台临西县吕寨乡前张八村抓获了正在交易婴儿的朱某(男,52岁,河北邢台市临西县人)等4 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解救被拐卖女婴2名,扣押汽车一辆。3月27日,专案组在邯郸市广平县将耿某(女,36岁,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成功抓获。
至此,河北贩婴“坐地虎”田某、耿某、朱某团伙6名嫌疑人全部落网。随着审讯的深入,专案组从中进一步掌握了山东省临沂市仇某、济南市周某等人贩卖婴儿的犯罪线索。
雷霆出击 多地警方决战滇、冀、鲁
根据掌握的犯罪线索分析,收网抓捕时机已经成熟,各路侦查员摩拳擦掌等候命令。
“立即收网,坚决打掉涉案犯罪团伙。”远在昆明坐镇指挥的何伟国局长、陈红跃处长下达了收网命令。一场声势浩大的“捕狼行动”随即展开。
4月18日至5月6日,专案组在在云南砚山县城、盘龙乡和蚌蛾乡等地将姚某和李某夫妻团伙、王某和侬某夫妻团伙,王某和段某夫妻团伙、王某(32岁,文山州砚山人)和王某某兄弟团伙共计10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解救被拐卖婴儿3名。
经审讯,侦查员进一步掌握了一个从苗寨收购、贩卖婴儿的苗族犯罪团伙线索。5月7日,专案组在文山州广南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男,29岁,苗族,文山州广南人)、杨某(女,31岁,苗族,文山州广南人)、熊某(男,28岁,苗族,富宁县人)、杨某(男,32岁,苗族,文山州广南人)。
4月20日至5月15日,抓捕组辗转7省6市11县,在河北省公安机关协助下,抓获崔某、蔡某、赵某、张某、王某等34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卖婴儿12名。
5月11至13日,专案组在山东济南、临沂警方协助下将周某、仇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利欲熏心金钱链下的“黑色”交易
经缜密摸排,专案组查明:该特大拐卖婴儿集团之所以铤而走险,完全是利益使然:
收购婴儿的价格是每名8000至10000元,通过层层加码,最终到买家手里一个婴儿的“价格”少则两万,多则四五万,其中以杨某、罗某、熊某、杨某苗族拐卖婴儿团伙为第一级交易,刘某家族、姚某和李某夫妻、王某和侬某夫妻,王某和王某某兄弟,段某和王某夫妇5个犯罪团伙为二级交易,河北省田某、朱某为三级交易,耿某、吴某、李某、龙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为中间人,崔某、蔡某、赵某、韩某等14人为介绍人,廉某等20余人为收养人,76名犯罪嫌疑人共同参与了买卖婴儿。
至此,“2011.11.7”拐卖婴儿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6名,解救婴儿31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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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警方告诫忽视法律和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员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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