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曾违规补课收费
今年3月16日,于都县教育局首次对刘文展的举报予以答复。
这份《关于反映实验中学违规补课及收费等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显示,于都县教育局调查核实认为,于都实验中学组织周末补课问题“基本属实”,但收取补课费“与事实不符”。
该调查结果称,该校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至被调查时,组织了全校各年级学生周六上午上课,高中各年级还安排周日上课,其中初一、初二年级周六主要安排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活动课,周日无安排;高一、高二年级周六、周日主要安排一周一练。
同时,该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末向学生预收了1000元定位费(开学后抵新学期学费),未另收取补课费。
对这一说法,刘文展“并不认同”。他称,每学期末预收的1000元定位费,其实分为两部分:其中定位费只有600元,另400元即“补课费”。他称,此前,班主任赖晏斌收取时曾这样讲过。
今天,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向赖晏斌求证,但在于都实验中学,校方称赖晏斌不在学校。记者拨打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刘文展还称,2015年起,对于非“免费生”,于都实验中学对学生每学期收取4300元学费;今年9月新学期起,上调为4900元。他认为,这是“举报事件”发生后,学校变相收取补课费。
对这一说法,该校校长王南昌予以否认,称不存在另收取、或变相收取几百元补课费的行为。
不过,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王南昌称,学校此前确实存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收费的情况。
一份由于都县教育局于今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实验中学等四所学校寒假补课查处情况的通报》显示,经查,于都实验中学高二年级5个班级于今年2月4日至2月10日上课,收取补课费80元/生。
通报称,该校寒假补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收取补课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责成于都实验中学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和管理、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取消有关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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