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对此,石景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在属地50余所校园内成立了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工作小组,帮助学校解决遇到的各种涉未成年人法律问题。
工作小组刚刚成立,石景山法院未审庭庭长杨洁就接到了学校反映的一起校园欺凌事件。经多方调解,除了欺凌者家长赔偿了受害者外,两个欺凌者也每人赔偿了受害者一块钱。
故事
外地学生遭遇欺凌 法官介入校园调解
去年,刚刚从湖南考入首钢工学院的林刚(化名),与胡立(化名)、陈锋(化名)被分在同一间宿舍。胡立和陈锋都是北京孩子,对从湖南考来的林刚有一些排斥的情绪。加上林刚性格内向,胡立和陈锋便要求林刚帮舍友打水、打饭,在经过林刚身边时,还经常装作不经意地与他发生肢体碰撞,这让林刚感受到了敌意。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个多月,林刚终于爆发,但他反抗的结果却是被胡立和陈锋殴打,林刚受了轻微伤。
显然,林刚遭遇了校园欺凌。
恰好,在去年12月16日,石景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在首钢工学院、首钢技术学院两个学校成立了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工作小组,由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与学校对接,解决校园内发生法律问题,并对在校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制教育。
林刚的遭遇,被学校反映给了法院,石景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杨洁决定介入这起事件。
在杨洁法官的审判工作中,时常会遇到因为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引发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而事实上,在欺凌发展成为诉讼的过程中,学校一定会发现一些苗头,但很多老师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我们希望通过前期介入,能够矫正孩子们的不当行为方式,不让欺凌上升为犯罪。”杨洁法官说,对于校园欺凌引发的刑事案件,通常是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赔偿被害人。但对于情节轻微的校园欺凌,法院在学校成立工作小组,可以通过提前的工作,使问题化解在最初。
林刚的遭遇并非孤例,目前,通过与石景山区教委合作,石景山法院未审庭已经在全区50多所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高中开展了调查工作,已经发现很多可能发展成为诉讼的问题。其中,父母不尽抚养义务问题、监护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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