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
面临审判才知畏惧法律 浪子回头勤工俭学获奖学金
近年来,杨洁法官在工作中发现,网络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出现的比重越来越大,很多孩子是通过网络相约实施犯罪。而由于他们可以轻易接触到网络,对一些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也有一定的了解。
但似乎在孩子们的心中,“少年犯”成了一个可以减轻刑罚的标签,很多孩子认为自己未成年便不会被处以重刑,因此缺少了一份对法律的畏惧感。
宋丽丽(化名)的家庭条件并不好,母亲、姥姥都是残疾人,对她也疏于管教。由于和六个朋友一起实施抢劫,尚未成年的宋丽丽被起诉至法院。
此前,在经历公安机关的审讯、检察机关的提讯时,宋丽丽都表现得无所谓,认为自己毕竟尚未成年,并不会被真的处以刑罚。直到开庭当天,她走进法庭,与被判处刑罚仅仅一步之遥的时候,她才感觉到畏惧,吓得说不出话。
最终,宋丽丽因犯抢劫罪而被石景山法院判处缓刑。几年前,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尚未实施,“罪犯”的标签就这样烙在了她的身上,她才突然醒悟。
宋丽丽的转变让杨洁法官十分欣慰。在宋丽丽被判处缓刑后,石景山法院为她申请了救助款项,并联系到首钢工学院接收她继续求学。考虑到她家庭的实际情况,学校为她安排了勤工俭学的岗位——校园食堂的保洁。
而曾经和朋友一起“混社会”的宋丽丽,竟然真的接受了这个岗位,每天都将食堂的卫生收拾得利利索索。不仅如此,她的专业成绩也相当出色,并获得了学校颁发的奖学金。
事实上,宋丽丽并不是唯一一个回头的浪子,近年来。石景山法院与属地学校对接,为多名仍有求学欲望的未成年缓刑犯、短刑犯提供了继续接受教育的条件。学校会至少安排一位校领导、一位系领导和一位班主任负责孩子的学习、生活,并与法院对接。
“有些孩子帮一把,拉一把,就能改变他们的命运。”杨洁法官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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