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让父母赔偿 欺凌者也赔一块钱
在向学校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杨洁法官决定先接触双方孩子的家长。
“我只有这一个孩子,我不希望孩子欺凌别人,也不希望他被别人欺凌而形成心理阴影。”林刚的父亲平静地表示,希望学校的解决方式能让林刚接受,让他平静地完成学业。
“即使到了18岁,但这些孩子一直生活在校园,并没有形成成人化的思维模式。”针对林刚的遭遇,杨洁法官分析胡立和陈锋的心理认为,他们的行为模式还是简单的,甚至是粗暴的。
其实,胡立和陈锋都参加过石景山法院在校园开展的普法讲座,其中,校园欺凌自然也是法官深入展开的问题之一。但在杨洁法官问到他们对讲座的记忆时,两个孩子有些茫然,“就感觉那些是别人的事,没在意”。
“换个角度想,你是被害人,被别人这样欺负,你觉得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杨洁法官的一个问题,让两个孩子哑口无言。
和大家想象中“法官妈妈”柔声细语开导孩子们的画面不同,杨洁法官面对孩子时常表现得有些强势。在谈话中,她明确告诉胡立和陈锋,他们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代价。不仅如此,她还建议学校给予两个孩子警告处分,并要求他们在全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
“就是要让你们知道错了。现在这个错还可以挽回,等到你们写检查都没用的时候,就无法挽回了。”杨洁法官告诉两个孩子,虽然学校给了他们处分,但毕业时会综合他们的表现考虑是否予以撤销,“如果不吸取教训,走出校园后,没有人再来保护你。”
对于赔偿问题,三个孩子的父母在学校、法官的协调下达成了一致,胡立和陈锋的父母各赔偿2500元。除此之外,林刚的父亲还提出了一个额外的请求,要求胡立和陈锋分别拿出一块钱,赔偿给林刚。
“有些责任,不能由父母全部承担,孩子一定也要承担。”林刚的父亲说,他提出这个请求,是要让两个孩子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在将钱递给林刚时,胡立和陈锋的头都垂得低低的。
关怀
父母教育失误孩子流浪街头 法官培养未成年犯责任意识
在未成年犯群体中,家庭教育的普遍缺失让杨洁法官感到痛心,并不是所有孩子都像林刚那样幸运,能遇到一个有大智慧的父亲。
16岁的少年柳毅(化名)与父母不和,但争吵中,父亲却呵斥他“你给我滚出去”。流浪街头的柳毅走上了盗窃的道路,最终站上了被告席。
法庭上,柳毅红着眼睛,偷偷看向父母。“他心里肯定很委屈,他还是爱自己的父母的。”杨洁法官说,对于孩子们的家长,她也只能在庭审后简单进行法庭教育,但收效甚微,“教书育人,育人是关键,但怎么教孩子,真的是大学问。”
吕鑫(化名)则是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因涉嫌犯罪,他被警方取保候审。
由于吕鑫缺少亲情的关爱,性格十分乖戾,取保候审期间,他多次扬言要再次犯罪。为了保障他的生活,杨洁法官为他找到了一份工作,还与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努力不让他再走上犯罪道路。
在法官和街道几个月的关怀中,吕鑫迎来了他成年的一天。当天,杨洁法官为他过了18岁生日。她还要求刚刚领到第一笔工资的吕鑫,将其中的大半用于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虽然法院给了被害人法律援助,但钱你还是要赔。”
“这钱我拿。”吕鑫说得斩钉截铁。
培养孩子们的责任意识,是杨洁法官一直在做的事情,“有些孩子只看到了法律给他们的权利,而选择性忽视了他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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