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
曾经被守旧派视为“洪水猛兽”
然而,新式标点符号诞生之后,却被当时的守旧派视作“洪水猛兽”,不断遭到其谩骂和围攻。鲁迅先生在1934年写的《忆刘半农君》一文中,曾这样写道:“十多年前,单是提倡新式标点,就会有一群人‘若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
“五四”时期,复古派的代表林琴南一方面竭力反对白话文运动,一方面拒绝使用新式标点符号。在翻译外国小说时,他宁可用“此语未完”四个字,也不肯用一个简单、明了的省略号。
1924年,有个叫张耀祥的搜集了一些新诗中的感叹号“!”,耸人听闻地说什么“缩小看像许多细菌,放大看像几排弹丸”,是“消极、悲观、厌世情绪”的表现,并把使用这种符号的白话诗诬之为“亡国之音”。
1927年12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举行“甄别考试”,索性恢复文言,禁止使用新式标点。这些倒退行径理所当然地受到以鲁迅为代表的左翼文化界人士的反对。鲁迅曾在一系列杂文中列举中国古籍中的许多例子,证明文言文精炼虽精炼,简约虽简约,但是由于语法不精密,缺少标点符号,结果有时词不达意,歧义迭出,叫人容易发生误解。他大声疾呼“须用新式标点”。郭沫若则在一篇文章中说:“言而无标点,在现今是等于人而无眉目。”
在进步学者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1930年教育部颁布了《划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从句读、行款、用语几方面统一机关文牍;1933年,行政院和国民政府分别发出通令和训令,要求采用“简单标点办法”。这些文件都扩大了标点符号的影响,促进了标点符号的普及。
新中国成立后,有关方面对原标点进行了研究整理,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署公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共列标点符号十四种,包括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引号、冒号、问号、感叹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专名号、书名号、着重号。
20世纪60年代,汉字文稿的书写和出版物的排印由直行改为横行,某些标点符号的用法也有了新的发展变化,有必要对原规定进行整理。1987年初,国家语委成立《标点符号用法》修订组,约请专家对原用法进行修订。1990年3月,国家语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共列标点符号16种,增加了连接号、间隔号。此后,在听取各界意见后,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共同决定将《标点符号用法》制定为国家标准,并于1995年12月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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