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跨越边界 政府投入升级
现代家校合作是边界不断流动的跨界行动,需要破除家校间刚性、机械联结的传统观念,逐步形成家校间合理、动态的有机联结机制。
为了贯彻这一理念,《意见》从组织制度上超越家长委员会的单边组织框架,在不同的组织层面设计了跨越家庭和学校行动边界的协调组织和职责,如学校层面除了要求成立家长委员会外,还要求由学校、家长和社区代表共同构成稳定的三方合作机制;而县域层面要求在组织制度方面促进家校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为协调家校间事实上存在的立场、利益的矛盾,奠定更为科学的组织基础。
从行动范畴上,《意见》从家校合作要为学校办学服务和为家庭教育服务的“双向功能”出发,建立了外延周详的、包含6种行动的实践框架和相应的工作标准,其中不同的活动类型功能的侧重点不同。如“当好家长”侧重服务家庭,“相互交流”强调家校双方相互服务的同时侧重服务家庭,“志愿服务”侧重服务学校,“在家学习”侧重服务家庭,“参与决策”侧重服务学校,“与社区协作”侧重服务社区。
这样,家校合作的双向服务功能,在行动层面就得到了均衡的体现。
一谈到政府教育投入,人们自然会想到对技术、硬件设备的投入。而江西省的《意见》专门设计了县(市、区)一级在家校合作中的责任和工作标准,倡导在教育环境的优化上,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学校冲破自身办学利益的局限,协调学校、家庭乃至社会的不同价值立场和利益诉求。如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效指导学校开展均衡全面的6种家校合作活动,预防和纠正学家校合作过度偏向学校利益的倾向。
实践证明,单一的学校开展家校合作,通常会存在利益和教育立场的局限性,而家庭和家长作为资源调配的弱势方,往往成为学校的工具性资源,导致家长对自身家庭教育的需要得不到很好的满足。这就需要在学校和家庭之上,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两者的合作行动给予立场和资源的协调。
这么做,看似增加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负担,但学校、家庭和社区在认知上相互理解、行动上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在合作中形成以现代学校为核心的大教育格局,可以带来更大的教育回报。家长群体带动全民理解和支持学校教育的制度设计,可以实现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软硬一体”教育投入的“升级版”。因此,《意见》要求通过多渠道、采取多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家校合作理念,并建立涉及民生的教育重大事项向社会通报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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