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事例之五
及时干预,瓦解校园欺凌团伙
一、基本案情
段某(男,16岁)系四川省某高中学校学生,因在学校被他人强行收取“保护费”,遂萌生了成立“地下学生会”收取“保护费”的念头。段某以保护自己和朋友为名,纠集在校学生、社会闲散青年共30余名,成立“地下学生会”。为加强对“地下学生会”的管理,段某还制定了管理规章,并对成员进行了分工。为筹集组织经费,段某安排人员在网上低价购买香烟后,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以5元一支的价格强行向同学出售,使“地下学生会”逐渐演变成为强买强卖、打架斗殴、收取“保护费”的校园欺凌团伙。2015年初,当地检察机关开展检校合作,在辖区内所有学校设立“纳爱”服务点,专司进行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该服务点通过工作了解到段某组织的“地下学生会”情况后,及时干预,并会同学校、家长、教育及心理专家共同制定了一套解决“地下学生会”的方案。一是重点突破。以段某为重点,结合社会调查情况,会同学校、家长、司法社工共同对段某进行帮助教育;二是全面瓦解。对段某做好教育工作后,发挥段某组织领导能力,安排他对其他成员进行劝导。并召开相关成员座谈会,由段某当场宣布解散“地下学生会”,并安排专业社工对相关团伙成员适时开展跟踪帮教,回访考察;三是深化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全校师生,举行“罪与罚”主题讲座和班级讨论,告诫学生远离校园暴力及如何有效自护。通过一年帮教,段某学习成绩提升500多名,达到中等偏上水平,还通过竞选当上班长,并被聘请为“纳爱”少年法治领航员。
二、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精神在于“预防重于惩罚”。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检校合作的方式,深入校园,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的苗头,会同学校、家庭、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提早有效干预,多措并举及时介入,不仅瓦解了校园欺凌团伙,还校园一方净土,也防止了这些少年步入更严重的犯罪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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