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组织一般由三位任课老师、一位教导主任再加两位学生组成。三位老师中必须有两位是中立的,即跟所发生的事件和当事人没有直接关系。当事人的指导老师或者同一宿舍的管理老师等,就不是合格人选。这是为了保持公正性。
真正的法庭上有原告和被告,两者的角色是直接相对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最终结局就是要双方争个输赢,而在学校的仲裁委员会里,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原告。虽然违反纪律的学生原则上算是“被告”,但是“原告”的目的也并非为了告赢对方。
进入仲裁程序后,教导主任所扮演的角色仅仅为信息传达者。他先开场,把自己搜集过来的信息如实地讲述给在坐的所有人,包括“被告”学生以及他的指导老师。委员会的五个人就如同一个陪审团,先听教导主任的陈述,同时做笔记。
之后,“被告”学生有机会为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和辩护。在听完所有信息之后,“陪审团”的五位成员将从自己的角度去询问“被告”学生前前后后更多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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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诗词盛宴中看见书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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